申請作業說明:
- 貴單位先前如已向內政部申請成為不動產經紀人、不動產經紀營業員、地政士或不動產估價師等任一種專業訓練者,e-house均自動賦予一組後台管理帳號及密螞,如貴單位欲再申請其他訓練,或報備開課資訊者,請利用此帳號,並自e-house後端管理平台端入進行申請作業。
- 填寫之申請事項如未經內政部核可者,請進入申請計畫表列重新編輯相關資料,系統將以新填寫資料取代申請表。
- 如欲變更已核准申請之基本資料或訓練課程名稱、講師、場地者,亦請點選申請計畫變更進行相關申請作業。
- 填寫完成後,請依指示列印申請書(或變更申請書),並於用印後併同附件送交內政部辦理審查。
- 申請書寄送地址如下:
- 申請不動產經紀人、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及地政士專業訓練機構者,申請書表請寄至408台中市黎明路2段503號。(內政部中部辦公室)
- 申請不動產估價師專業訓練者,請將申請書表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。
|